证券法信息披露要求 《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证券法信息披露要求:《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法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我国《证券法》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要求日益严格。以下是《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的几个关键要点:
1.信息披露平台与发布要求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和相关规则披露的信息,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以下简称“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这意味着,公司在公司网站或者其他公共媒体披露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先于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提前泄露。
2.承诺事项的披露与履行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承诺事项的,应当严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进展情况。若公司未履行承诺,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
3.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不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在2024年“世界投资者周”活动期间,我们特推出《投保制度知多少》栏目,通过问答的形式,解读《证券法》规定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内容。
4.诚实守信与规范运作
《证券法》强调诚实守信,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依照约定切实履行承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义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三条明确券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保荐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5.内部控制制度与业务分开办理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做市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6.ESG信息披露与全球可持续发展
今年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提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概念二十周年,ESG所倡导的经济繁荣、环境可持续、社会公平的价值内核,与我国长期发展战略目标高度契合。我国在不断推动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的也在不断探索建立完善的ESG信息披露制度。
7.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为规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行为,提升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质效,中证协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并于近日向券商征求意见。起草说明指出,实际执业过程中,部分保荐机构仍存在“重发行保荐、轻持续督导”等问题。
8.境内外上市信息披露制度
《证券法》完善了境内外多地上市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在境内同时披露。
证券法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将更加完善,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